本招标项目 汝溪镇长安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已由 ******委员会以 忠发改审批【2024】4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忠县汝溪镇长安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居3户,建筑面积约278.32平方米;改造公共建筑3处,建筑面积约184.7平方米,包括村史馆、非遗传习所、公共厕所改造等,其中村史馆和非遗传习所需进******居环境改善。院坝、天井等老石板铺装修复;村落入口危旧建筑拆除,增加休闲座椅,便于村民休息与交流。4.基础设施提升。现状车行道周边损坏堡坎修复,新增或提升人行************消防提升泵2个、灭火器若干;新增照明路灯约34盏;新增垃圾分类收集点1处、垃圾桶8个;新增标识系统1套;新增远程视频音频设备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637.27 万元
2.4 招标范围: 详见 汝溪镇长安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等。
2.5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莫老师 | 联系人: | 殷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