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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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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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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西环”)、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北环”)2个子项目组成,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委员会渝发改交通〔202395号、渝发改交通函〔202591******委员会以涪陵发改函〔202591批准实施。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人民政府授权******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为******委员会,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街道长涪高速明家湾附近,与长涪高速之间通过明家湾枢纽互通相连,预留往北延伸条件。路线与沿江北线(第九射线)局部共线后经义和镇,于石沱过长江,经新妙镇,终点与G5021石渝高速通过弋阳枢纽互通连接,设置慧谷湖互通、义和互通、石沱互通三个出入口,预留新妙东互通设置条件。涪陵北环路线起于G5021石渝高速/G69银百高速涪陵清溪段,并设枢纽互通与之相接,向西与待建渝宜高铁共用涪陵江北公铁两用长江大桥跨过长江,经百胜与待建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相连,并设置枢纽互通转换交通,经插旗山、尖峰顶、致韩场、宝丰寺,止于G9909重庆都市圈环线高速水磨滩段,与待建涪陵西环高速相接。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由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西环”)、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北环”)2个子项目组成,本项目路线全长52.973公里,桥隧比46.44%,具体情况如下:

涪陵西环采用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石沱长江大桥采用公铁合建方案,按照铁路双线,公路六车道布置。义和互通至石沱互通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主线全长22.874km,桥隧比49.16%。共设桥梁12座,总长6876.8m;设隧道4座,总长4368.5m;互通式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2座,枢纽+一般互通1座;用地3436.40亩。

涪陵北环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涪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段至预留李寺互通段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渐变段设置于K4+900K5+300,按400m长度主线车道渐变),路基宽度33.5米),路线全长30.099公里,桥隧比约44.38%。共设置桥梁7997/13座,其中特大桥3581.6/3座,大中桥4415.4/10座;隧道5360/4座,其中长隧道4285/3座,中隧道895/座;互通式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3座,一般互通2座,服务区1处(与百胜互通合设);用地3258.71亩。

根据《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为集约利用通道资源,明确渝万高铁和涪陵西环项目共用涪陵石沱长江大桥桥位,渝宜高铁和涪陵北环项目共用涪陵长江公铁大桥桥位。涪陵石沱长江大桥公路工程分摊静态投资11.60亿元,涪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工程分摊静态投资15.03亿元。涪陵石沱长江大桥、涪陵长江公铁大桥的主桥公路部分均由涪陵区委托铁路建设方代建,相关代建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涪陵石沱长江大桥、涪陵长江公铁大桥的其他同步实施段由项目公司建设。

(备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以相关批复为准。)

2.3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涪陵西环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采用值

规范值

1

公路等级

 

高速公路

2

设计速度

km/h

100

100

3

路基宽度

m

26(33.5)

26(33.5)

4

行车道宽度

m

3.75

3.75

5

圆曲线最小半径

m

1000

700

6

最大纵坡

%

3.5

4

7

最小坡长

m

800

250

8

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m

20000

10000

9

凹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m

10000

4500

10

汽车荷载等级

 

公路—I

11

路面结构类型

 

沥青砼

12

桥梁宽度

m

26(33.5)

13

隧道建筑界限

m

10.75×5(14.5×5)

14

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

 

大桥1/100、特大桥1/300

15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2000

注:括号内为六车道数值。

 

 

2涪陵北环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技术指标

1

地形类别

 

山岭重丘

2

公路等级

 

高速公路

3

设计速度

km/h

100

4

路基宽度

m

2633.5

5

行车道宽度

m

2×7.5

6

圆曲线最小半径(一般值)

m

700

7

最大纵坡

%

4

8

凸形竖曲线半径一般值

m

10000

9

凹形竖曲线半径一般值

m

4500

10

隧道宽度

m

2X10.75

11

设计荷载

 

公路-I

12

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

 

1/300

13

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2000

2.4建设工期:涪陵西环建设期4.5年,年度资金安排比例为20%30%20%20%10%;涪陵北环建设期4年,年度资金安排比例为20%30%30%20%

2.5项目估算总投资本项目工可估算总投资******万元,具体为:涪陵西环估算总投资64276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43927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04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699万元,预备费2271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9704万元。涪陵北环估算总投资75250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9670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079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063万元,预备费47497万元,涪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分摊部分15028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6973万元。

说明:上述内容均来自本项目工可报告内容,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核实、评估测算,本项目相关投资金额均为暂定金额,最终以相关批复为准。

本项目财务评价的投资,考虑到融资利率下行发展趋势,长期贷款融资利率在5年期LPR3.60%的基础上下浮15%,取3.06%;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保持不变。方案测算投资调整为******万元(其中涪陵西环611403万元,涪陵北环75066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特许经营方案测算投资不作为投资控制依据,最终项目投资以项目批复概算控制,如果工程投资增加,由项目公司足额筹集所需追加的投资。

3项目测算总投资情况(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涪陵西环

涪陵北环

本项目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443927

509510

953437

2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104719

107972

212691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1699

46889

68588

4

预备费

22717

61160

83877

5

建设期利息

18340

25130

43470

6

项目总投资合计

611403

750660

******

2.6招标范围:按照协议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

2.7实施模式

1)实施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实施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的特许经营者,项目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签订《投资协议》,作为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主要包括: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本项目的权利;特许经营者若具备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格能力,可自行组织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无须再对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另行招标的权利;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项目沿线路衍经济项目开发、经营权等。

2)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暂定为“4.5+30年”,其中:

涪陵西环:特许经营期“4.5+30年”,“4.5年”是指建设期4.5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30年”是指运营期30年。涪陵北环:特许经营期“4+30年”,“4年”是指建设期4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30年”是指运营期30年。

如未来特许经营期内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作出调整,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并延长13年运营期;若延长的运营期受相关政策影响无法实现,由各方在不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3)项目资本金:

a.涪陵西环:资本金为涪陵西环项目投资的20%,约122281万元,全部由特许经营者通过其自有资金筹措,项目公司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b.涪陵北环:资本金为涪陵北环项目投资的20%,约150132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约73565万元,资金来源为涪陵区政府安排的投资支持;特许经营者出资约76567万元,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项目公司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4)政府方建设期补助:

a.涪陵西环:政府方建设期补助约266760万元,占比43.63%,资金来源为涪陵区政府安排的投资支持。

b.涪陵北环:政府方建设期补助约178015万元,占比23.71%,其中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约150500万元;涪陵区政府安排的投资支持约27515万元。

5)债务融资:

a.涪陵西环:债务融资约222363万元,占比36.37%******银行贷款******银行贷款等。项目公司不能获取项目融资或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全额获得项目建设资金时,特许经营者应当全权负责并及时为项目公司提供足够资金支持(融资支持、注资或股东借款)。

b.涪陵北环:债务融资约422513万元,占比56.29%******银行贷款******银行贷款等。项目公司不能获取项目融资或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全额获得项目建设资金时,特许经营者应当全权负责并及时为项目公司提供足够资金支持(融资支持、注资或股东借款)。

具体投融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4投融资结构表

序号

资金构成

涪陵西环

涪陵北环

金额

(万元)

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1

资本金

122281

20.00%

150132

20.00%

1.1

特许经营者

122281

100%

76567

51.00%

1.2

政府方(涪陵区政府投资支持)

0

0

73565

49.00%

2

债务融资

222363

36.37%

422513

56.29%

3

政府方建设期补助

266760

43.63%

178015

23.71%

3.1

交通运输领域运输资金

0

/

150500

/

3.2

涪陵区政府投资支持

266760

/

27515

/

4

总投资

611403

100.00%

750660

100.00%

备注:投融资结构仅供财务分析使用,最终应根据项目实际融资需要及相关文件要求调整。

6)收费渠道和方式:车辆通行费收入和项目沿线其他收入,项目沿线包括广告、服务区、加油站等收入。

2.8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涪陵西环5000万元,涪陵北环5000万元),涪陵西环由特许经营者100%持股;涪陵北环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和特许经营者共同持股,政府出资人代表在涪陵北环的持股比例49%。政府出资人代表和特许经营者双方按股权比例缴纳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以外项目资本金通过资本公积注入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股权为特殊股权。本项目通过公司章程约定政府股权为特殊股权,政府出资人代表仅履行政府出资责任,不干涉日常项目经营、不承担项目风险、不提供融资担保等责任。政府出资人代表享有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事项的一票否决权。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因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或者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4.2财务要求

4.2.1 2023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若为联合体,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大于等于5%的联合体成员的总资产和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加权计算。

4.2.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不包括注册成立年度)每年均为盈利。

4.2.3 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49亿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大于等于5%的联合体成员的净资产和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加权计算。

4.2.4 2023年末资产负责率不应大于90%,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4.3信誉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3.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3.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3.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3.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3.5******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3.8存在投标人须知1.4.3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4.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内部认缴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其中,认缴的出资比例大于等于5%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认缴的出资比例合计不小于70%

4.4.2联合体各成员认缴出资额均应大于0,并小于其净资产;

4.4.3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分工。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3-12 17:00:00(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2025-03-14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3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委员会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47号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系人: 湛先生 联系人: 廖先生、刘先生、玉先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 联系电话: 023-******
传真: 传真: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202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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