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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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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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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一)规划背景

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前身为2006******人民政府成立的威远县连界工业园,连界工业园规划面积6.8km2,主导产业为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钒钛产业,配套钢铁(配套焦化不含化产)、机械加工和仓储物流产业,其规划环评于200911月通过了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的审查(川环函〔20091034号)。2018年,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核准面积330公顷,主导产业为钒钛钢铁、节能环保、新材料。2019******人民政府批准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川府函〔201920号),核准面积302.42公顷,主导产业为钒钛钢铁、节能环保、新材料。2020年,经开区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并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201号)。

为指导经开区后续发展,2021******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组织开编制《四川威远经济技术开发区(暨连界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将规划面积调整为6.68km2,包括南片区和北片区两个部分,其中南片区主导产业不变,以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钒钛产业为主导,配套钢铁(含焦化)、机械加工和仓储物流产业,北片区依托区域页岩气资源,新增新材料及精细化学品产品链和焦化延伸产品链,其规划环评于2022年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审查(川环建函〔202237号)。《四川威远经济技术开发区(暨连界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于20224******人民政府批复(威府函〔20225号)。20226月,威远页岩气综合利用化工园区通过省级化工园区认定,认定面积335.82公顷,主导产业为天然气精细化工、钒钛新材料。

为促******人民政府同意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开展规划修编工作。据此,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规划》,充分考虑新的政策导向、区域资源禀赋和园区发展现状,对规划范围、发展目标进行了调整。

(二)规划概况

1.规划位置、期限及范围

1)规划名称

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规划

2)规划期限

近中期:2024~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含南部组团和北部组团两部分,南部组团范围东至钒钛大道,南至威连路与釜溪河交叉口,西至连界镇区,北至釜溪河,为南部产业片区,面积为486.86公顷;北部组团范围主要位于杉树村境内,东至中岭村,西至先锋村,为北部产业片区,面积为307.70公顷。总规划面积794.56公顷。

2.产业定位

以黑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协同发展新型建材、仓储物流、储能等产业。

3产业发展目标

规划区近期(2025年)、中期(2030年)远期(2035年)产业总体发展目标分别约为550亿元、780亿元和960亿元,承载就业人口约12000人、14000人和15000人。

4.土地利用规划

1  经开区用地规划统计表

序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用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1.42

0.18%

教育用地

3.11

0.42%

小计

4.53

0.57%

2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20.97

2.64%

3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616.15

77.55%

4

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43.66

5.49%

5

交通运输用地

城镇村道路用地

39.60

4.98%

交通场站用地

4.43

0.56%

小计

44.03

5.54%

6

公用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

5

0.63%

排水用地

15.79

1.99%

供电用地

1.58

0.20%

供燃气用地

0.9

0.11%

消防用地

2.83

0.36%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4.6

0.58%

预留公用设施用地

13.13

1.65%

小计

44.07

5.55%

7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公园绿地

2.86

0.36%

防护绿地

17.22

2.17%

广场用地

1.07

0.13%

小计

21.15

2.66%

规划总面积

794.56

100.00%

5.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采用分质供水体制。

规划区生活用水水源为民新水库,由长寿山水厂(供水规模1.5m3/d)和千鸡山水厂(供水规模拟扩建至2m3/d)联合供给。南部产业片区工业用水取水口为象鼻咀水库和釜溪河。北部产业片区水源来自沱江引水工程,规划新建35kmDN1100管道通过加压后将原水输送至该片区,由北部工业水厂(设计规模10m3/d)供给。同时,规划区工业用水辅以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实现多源保障用水。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保留连界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保留连界工业园区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万立方米/日;保留川威新厂区内部的全厂水处理中心,包括1座处理规模2.2万立方米/日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和11.65万立方米/日的回用水深度处理站。规划保留北部产业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5万立方米/日,收集处理片区工业废水和少量职工生活污水。

南部产业片区川威新厂区废水排入新厂区全厂水处理中心,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全部供新厂区生产使用,无废水外排;川威老厂区废水排入连界工业园区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全部供老厂区生产使用,无废水外排。连界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全部供老厂区生产使用,不外排。

北部产业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一部分(约1m3/d******有限公司进行回用,剩余部分(约1.5m3/d)回用于北部产业片区企业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不外排。

3)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以220KV茶山变电站、220KV川威变电站、220KV铁佛变电站以及川威厂区内部自备热电厂(含多个发电机组)为电源;另外保留连界镇区现状220KV110KV变电站;在北部产业片区新建1110KV先锋变电站。

4)燃气工程规划

南部产业片区主要气源为天然气长输管线南干线西段泸威威成线,通过新场配气站和连界配气房为其供气;在北部产业片区新增配气站(含储气调压功能)1座,占地0.9公顷,通过新建DN600-DN800高压管道输气从新场兰家坝配气站接线。

5)供热工程规划

南部产业片区不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北部产业片区按照化工园区热负荷的需要,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提高整个园区的供热效率及经济效益,规划由片区内美能项目供热锅炉装置为北区其余企业集中供热。该装置包括3 220t/h 高温高压燃气锅炉,锅炉出口蒸汽压力可达9.8MPa,蒸汽温度达540℃,给水温度达158℃。同时配置一台20MW汽轮机和20MW发电机。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2023年,本次规划区域评价范围内(资中县、威远县及仁寿县)为达标区,但威远县2023PM2.5保证率日均浓度超标。

根据本次环评补充监测结果可知,补充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指标(无标准的除外)的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或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内江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3年度)》,2023年釜溪河(威远河)水质总体良好,同比水质无变化,4个断面中赵家坝为II类水质,破滩口、廖家堰、双河口3个断面为III类水质。葫芦口水库水质总体优,同比水质无变化,葫芦口水库1个断面,水质为II类。

根据本次环评补充监测结果可知,补充监测期间,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除无标准外)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限值。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本次环评补充监测结果可知,补充监测期间,7#(川威新区动力厂污水处理中心监测井)点位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锰和12#(兴欣钒新厂区下游)点位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外,其余各项监测指标(无标准除外)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

4.河流底泥环境质量

本次规划环评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对河流底泥监测值进行分析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思濛河流域监测河段底泥监测断面的各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筛选值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各监测因子(无标准除外)的土壤环境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风险筛选值标准。

6.声环境质量

根据评价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四)规划及规划环评局部调整综合论证及建议

1.《报告书》针对规划的产业特点,结合区域环境质量开展了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整改措施等。本次规划的实施,符合《内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政策的要求;近年威远县环境质量整体较好,在落实规划及规划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支撑规划实施,规划调整总体可行。

2.园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3.入园项目应结合《报告书》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规划方案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s/1Dub4S2CJjIf2fA11lunRGQ(提取码:t3bz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s/1QrSPmEvYE77oz6_OOzbLJw(提取码:j5pt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规划编制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规划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屈彬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委员会

2025310日    

威远经开区 威远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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