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充县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西发改【2024】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西发改【2024】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充县。
2.2 规模及投资额:对西充县城乡垃圾清转运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提升,压缩站渗滤液池提升改造26座,改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200座。项目购置设备51台,其中:垃圾转运设备10辆,垃圾压缩设备41台套(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31台套,垂直压缩设备及配套喷淋除臭空间雾化系统10套),投放垃圾收集与投放桶、箱等7375 组。项目估算总投资额:4532(万元)
2.3 计划工期:4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整体移交,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标段投资额:招标控制价:******.00 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 266400.00 元;施工招标控制价:******.00 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一、施工单位(牵头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设计单位(成员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以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的为准;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即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联合体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0日00时0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0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充县晋城镇安汉大道北二段 12 号 邮 编: 637200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龙桥路 6 号 132 栋 7 楼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账 号: ************0313 |
2025年03月1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511325-04-01-54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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