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C2-020024-LD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厢镇林村村委林村到优质稻基地产业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填报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竞标无效。 |
本工程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填报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竞标无效。 |
2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 |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填报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竞标无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填报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竞标无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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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竞标无效。价格评审时,参加本次项目竞标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政策,其评审价=竞标报价。 |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竞标无效。价格评审时,参加本次项目竞标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政策,其评审价=竞标报价。 |
上述相应内容作相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2025年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兴宾大道裕达新世纪六栋四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3栋2304号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东秀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