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3安福县十里楼至枫田段公路改建工程澄清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进行答疑澄清,内容如下:1、附表四 业绩要求 Ⅱ类投标人近5年(指2020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17日下同)的已完工程(指交易系统交通用户库采集的交工日期在前述时间内的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在两个标段内共修建新建或升级改造或改扩建(建设性质)二级公路及以上(公路等级),路基工程及沥青混凝士(路面类型)路面工程不少于3.6公里以上业绩。(注:只需提供3.6公里以上的业绩)评审依据: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交工验收证书,共三项证明材料。
******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具备独立资质、独立法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公路工程升级项目一个类别只有一个缴纳保证金的口子,投标单位可以缴纳多份保证金,该项目两个标段,1标段的保证金:80万,3标段的保证金:80万,如投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是160万,那就相当于缴纳了两份保证金,两个标段的保证金相当于都缴纳了。
4、安全生产费按投标价第100章以外合计金额的1.5%计,在该项工作内容发生并经监理人审核后,按专用合同条款和专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计量与支付。
5、 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安福分中心
2025年2月8日相关补遗文件请至用户系统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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